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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来整理手上所有线索。”
1、敌特分子李浩。
2、被击毙敌特的尸体。
3、敌特衣着材料。
4、敌特撤退线。
5、特种材料从哪里泄露,被敌特获取情报。
…………
“根据以上线索,展开了专项调查。小刘把对李仁德和李浩的调查,给众位同志说一下。”
“好的,主任。”
李仁德,男,48岁,1918年生于江省,乡下的农村。1940年多在原轧钢厂拥有者娄青山的安排下,进入轧钢厂任后勤主任。1949年10月20日娶时任冶金部,轻工司副科长王炳辉女儿王晓玲。1951年加入种花家组织。1956年帮助娄青山完成公私合营。1960至今任红星轧钢厂主管后勤和保卫的副厂长。
12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,将特种车间保卫计划泄露给后勤主任李浩;
12月25日下午,与肉联厂王厂长协商轧钢厂由蛋配给;
12月25日下午6点40分返回扎钢厂干部家属楼家中,并未外出;
12月26日,全天在轧钢厂办公,晚上返回家中,未外出;
12月27日,自上午9点-下午6点20分一直在轻工司王炳辉家;晚上7点返回家中;
12月27日,晚上8点,李浩到李仁德家中,将1万4千元现金交给李仁德。这笔巨款是李仁德伙同后勤部门,保卫科倒卖后勤物资所得;8点35分,李浩离开仁德家。
李浩,男36岁,1929生于江省,乡下农村,1942年报奔李仁德。1942年秋,被李仁德安排进轧钢厂后勤部门任干事。1960年李浩升任后勤主任。
12月25日,全天在轧钢厂,下班后被保卫科羁关押在羁押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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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“12.28”专案组(四)(2/3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